公告日期:2018-02-09
关于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第六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六次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公司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现就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会计师就该问题进行了核查和回复,详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六次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的盖章页)
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