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71762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时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洪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1、公司拟接受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市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6
2、公司拟向东营农村商业银行河口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东营泽鑫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赵洪修拟为公司向东营农村商业银行河口支行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赵洪修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洪修先生担任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的监事,赵洪修持有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95%的股份,并担任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的股份,赵洪修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东营农村商业银行河口支行是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高金枝是东营泽鑫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的监事,故关联董事赵洪修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6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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