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71762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实际,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七第一款、第二款进行修订,并拟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修订情况
1、第十七条第一款:
原内容为: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所有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起人以其在山东冠森绝缘制品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以山东冠森绝缘制品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扣除专项储备(安全费用)0元后的净资产值55,831,628.57元,按约为1: 1.12的比例折合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09
公司的股本总额5,000万股。
现修订为: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所有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2、第十七条第二款:
原内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股) (万股)
1 赵洪修 1,800 1,800 36.00 净资产折股
2 盖新喜 1,000 1,000 20.00 净资产折股
3 梁太福 550 550 11.00 净资产折股
4 巴广芝 500 500 10.00 净资产折股
5 苟立国 500 500 10.00 净资产折股
6 王红 250 250 5.00 净资产折股
7 巴文霞 150 150 3.00 净资产折股
8 盖新胜 150 150 3.00 净资产折股
9 杨晓红 100 100 2.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5,000 5,000 100.00 -
现修订为:删除该款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影响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09
本次依法依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条款更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更好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三、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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