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7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董事会正式组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赵洪修、巴永青和田原宇,其中赵洪修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李瑞娟、巴永青和田原宇,其中李瑞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赵洪修、巴永青和李瑞娟,其中巴永青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为:田原宇、巴永青和李瑞娟,其中田原宇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成立,各组成人员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任职、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解散和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事长兼总经理赵洪修办理有关上述解散和注销的全部手续,以及由赵洪修授权其他人员具体经办上述全部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同意如下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提出异议的股东的保护措施:
1.保护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赵洪修承诺,如有股东以对上述终止挂牌事宜提出异议的,赵洪修同意收购该等股东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2.收购对象:异议股东,即未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虽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关于拟申请公司在全国中
3.收购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但不低于股东取得该股份的成本价。
4.收购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股份收购要求,则视为该等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限届满后,赵洪修不再承担受让该等股份的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如有股东以对上述终止挂牌事宜提出异议的,赵洪修同意收购该等股东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关联董事赵洪修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