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1839 证券简称:奥哲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提
示暨股份质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00%,系公司控股
股东。2024 年 1 月 4 日,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晶大
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将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 210 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北京晶大科
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借款。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办
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质押权人与
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因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期偿还借款,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将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至北京
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民间借贷纠纷
案由对上述纠纷予以立案,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5 月 10 前将所持奥哲
股份(证券代码 871839)210 万股过户至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4-042
名下,因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承担;
2、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纠纷解决完毕再无其他争议;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上述协议事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4)京0115 民初 10855 号】。
二、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中约定的过户日期已超期,根据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的股东名册,过户条款尚未得到执行。被告人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愿意遵守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协议的履行需要双方的配合。目前原告方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将此事全权委托其律师办理,原告方律师亦告知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协调原告方和法院,并尚需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让被告方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待具体处理方案。
鉴于质权人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尚需对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了解情况的影响,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股是否过户至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及过户的时间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控股股东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属于控股股东与第三人的纠纷,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若上海奥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股过户至北京晶大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将触发收购,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收购程序,并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控股股东与第三人的纠纷事项与公司财务收支无关,对公司财务没有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