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关于浙江凯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7年5月24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凯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凯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润药业”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浙江凯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律师机构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出具书面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申报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以楷体加粗标明。现将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核查并说明:(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2)前述主体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一、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
【回复】
1、核查程序
获取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的声明和承诺,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主办券商及律师通过检索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等网站,查阅美国SHEALAWFIRM于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13日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核查结论
经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已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
二、前述主体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回复】
1、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及律师通过检索查询国家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浙江省环境保护厅(http://www.zjepb.gov.cn/)、浙江省湖州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hzhbj.gov.cn/)、德清县环境保护局(http://www.dqep.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da.gov.cn/WS01/CL000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zjfda.gov.cn/)、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www.humsa.gov.cn/)、德清县市监局(http://www.dqgsj.gov.cn/)、国家税务总局( http://www.chinatax.gov.cn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www.zjtax.gov.cn/pub/zjgs/)、湖州市国家税务局(http://www.zjtax.gov.cn/pub/hzsgs/)、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zj-l-tax.gov.cn/)、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huz.zjds.gov.cn/)、德清县财政地税局(http://gcjs_dq_csj.huzhou.gov.cn/html/0/index.htm)等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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