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旅饮: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海旅饮品资讯
2024-03-15 18: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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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2009 证券简称:ST 海旅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3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

其他(收购人) 收购人

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其他(收购人) 收购人

(有限合伙)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11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2 月 8 日,法院裁定批准 ST 海旅饮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凯撒同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凯撒”)破产重整计划,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和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创卢比”)成为 ST 凯撒控股股东,上述事项导致 ST 海旅饮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收购人环海湾和鲁创卢比在事项发生时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后于 2024 年 1 月29 日补充披露。

收购人环海湾和鲁创卢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环海湾和鲁创卢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及收购人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此告诫公司及收购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1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上述事项目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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