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9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2014 证券简称:裕峰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做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浙江景顺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预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水电等能源、处置危废品、压缩空气、出租车辆设备等 15,120,000 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3 年预计向浙江景顺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 100,000,000 元;公司 2023 年预计向关联方桐乡易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金额 15,000 元;公司 2023 年预计向关联方桐乡市龙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 500,000 元;公司 2023 年预计向上海安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商品 400,000 元。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晖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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