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2014 证券简称:裕峰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做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续聘薄一峰为总经理,续聘盛学平为财务负责人,聘任盛学平为董事会秘书。
综上,本人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晖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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