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9
公告编号:2022-039
证券代码:872100 证券简称:宏基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签署了《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
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
称 “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辅导备案材料获广东证监局受理并进行了公示,辅导
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终止、撤回上市辅导
现经协商一致,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签订关
于终止《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向广东证监局提交终止辅导备
案材料。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4,789,982.32 元和27,978,536.0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6.76%和 33.18%,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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