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7
公告编号:2022-041
证券代码:872100 证券简称:宏基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李保宏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21.026%。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结算提交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
为梅州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蕉岭县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公司股东李保宏与梅州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蕉岭县支行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订《证券质押合同》, 李保宏同意将其持有的 10,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梅州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蕉岭县支行用于子公司于梅州宏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保宏
公告编号:2022-041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1,800,000、87.889%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31,350,000、65.9167%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21.026%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合同》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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