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新材: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宏材资讯
2023-04-26 1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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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财通证券关于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基新材”)原预约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风险提示出具日,宏基新材尚未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宏基新材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宏基新材目前为创新层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
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将被调出创新层。如宏基新材未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宏基新材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
内披露定期报告。若宏基新材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宏基新材将存在终止挂牌风险。

宏基新材目前为创新层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
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将被调出创新层。如宏基新材未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丘经理

联系电话:0753-7872100

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方式:0571-8765265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财通证券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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