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2239 证券简称:飞扬文化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追认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5月15日,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1年,包涵、包一晨、LEEJULIE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包一晨、
LEEJULIE以自有房屋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前期工作人员疏忽,未将包一晨妻子LEEJULIE认定为关联方,故此次公司对此交易的关联方进行追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5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包涵、包一晨回避表决。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补充追认关联方LEEJULIE,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包涵、包一晨回避表决。
该事项的补充追认关联方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2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包涵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清溪路***号22栋
2.自然人
姓名:包一晨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清溪路***号22栋
3.自然人
姓名:LEEJULIE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清溪路***号22栋
(二)关联关系
包涵、包一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涵与包一晨为父子关系;包一晨与
LEEJULIE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交易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1年,包涵、包一晨、LEEJULIE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包一晨、LEEJULIE以自有房屋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编号:2019-012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和发展需要,是真实的、必要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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