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72253 证券简称:中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 章程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务总监。 财务总监。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的股份。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在一年
内依法消除该情形。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 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
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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