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冠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主办券商”)在对新疆冠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冠翔生物,证券代码:872329,以下简称“公司”、“冠翔生物”)的2017年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截至目前未解除、亦未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关联担保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鹏先生在2013年、2014年与宁波瑞源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生物”)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两份及《产品销售合同》两份。合同约定雍鹏先生从瑞源生物处获得借款共计人民币2,500,000.00 元,如冠翔生物完成《产品销售合同》所规定之销售任务,则该笔借款不计利息;如未完成销售任务,瑞源生物将以月利率 1%加收利息,并收取相应违约金。上述《借款担保合同》由冠翔生物对雍鹏先生进行担保。
雍鹏先生从瑞源生物处获得的借款资金均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且均已在2015年、2016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完毕。但由于2016年公司未完成《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根据《借款担保合同》规定,雍鹏先生需向瑞源生物支付借款利息343,688.00元及相应违约金。三方经协商后,于2017年2月10日对上述《借款担保合同》及《产品销售合同》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全部合同展期至2020年2月10日,冠翔生物继续作为该《补充协议》的担保方,为雍鹏先生提供担保,但该担保行为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亦未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根据该《补充协议》约定,如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瑞源生物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公司及雍鹏先生需向其支付利息、违约金共计843,688.00元。
针对上述事项,首创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
(1)公司对股东的上述担保行为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亦未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存在信批违约及程序违规情形。
(2)如公司在2020年2月10日前未能完成《产品销售合同》所规定的销
售任务,雍鹏先生将向瑞源生物支付利息及违约金843,688.00元,公司作为担
保方,存在因需支付该笔钱款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及正常经营的风险。
主办券商在获知上述事项后,已积极督促挂牌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纠正:(1)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鹏先生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关于关联担保的补发声明公告》。
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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