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2
ST安友:债权申报通知公告
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云2324破申4号
《决定书》,决定对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0年12月
14日作出(2020)云2324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担任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为依法开展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债权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1月20日止,向临时
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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