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2393 证券简称:迪富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提名核心员工审议情况
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公司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认定孙孝成、熊宇晨、陆春霞、邵童、管蕾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9 日
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增加
认定核心员工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增加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4-029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三)《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无锡迪富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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