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证券代码:872422 证券简称:天嘉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嘉智能装备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3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监事会 ......36
第一节监事 ......36
第二节监事会 ......3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9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0
第十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6
第十三章附则 ......47
天嘉智能装备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江苏天嘉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嘉智能装备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工业园区五号路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24.431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求实,以客户为中心,质量第一、服
务至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除雪、清扫、驱鸟设备及
场内除雪、清扫、驱鸟专用车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维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建筑材料、汽车销售,机电设备维修,软件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公开转让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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