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2504 证券简称:新日月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公告编号:2024-018
案》,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短期(不超过12 个月(含 12 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经审核,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备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
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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