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6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天津津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直升机出售协议》向天津津津通用航有限公司出售一架 Bell206B3 型直升机装有一台 M250-C20J 型发动机,注册号:B-7717,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3,106,796.12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万陆仟柒佰玖拾陆元壹角贰分),税款为人民币 93,203.88 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叁仟贰佰零叁元捌角捌分),税率 3%。买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直升机价款的 95%,即人民币 3,04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肆万元整)作为第一笔预付款。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19-040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 661,348,797.92 元,净资产为 495,593,953.99 元;公司此次出售飞机直升
机 B-7717 价格为 3,200,000 元,原账面价值 5,250,000 元,截至 8 月 31 日账面
价值为 2,922,500.13 元。
公司出售资产金额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 50%、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5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无其他出售同类资产行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价格 320 万元人民币,未达到上述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19-040
名称:天津津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丰裕街 33 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丰裕街 3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窦如波
实际控制人:窦如波
主营业务:甲类:通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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