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0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为公司发展需要,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华彬天星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向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借款壹仟
陆佰万元整(小写:16,000,000.00 元),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按日计息,年利率为 12%,该笔借款利息自
借款转存到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该笔借款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全部汇至乙
方账户。
2、为公司发展需要,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向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借款捌仟捌佰万元整(小写:88,000,000.00 元),该
笔借款借款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该笔借款按日计息,
年利率为 12%,该笔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目前,88,000,000.00 元借款中的 11,000,000.00 元已汇至乙方账户。
1、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长郑刚、董事耿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
公告编号:2020-001
易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9 栋 218 室-217(集中办公
区)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9 栋 218 室-217(集中
办公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刚
实际控制人:北京华彬蓝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企业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航空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航空文化培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佣金代理、直升机及固定翼飞机销售、航空器租赁、汽车代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0-001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公司发展需要,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华彬天星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向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借款壹
仟陆佰万元整(小写:16,000,000.00 元),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了《借
款协议》,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
笔借款按日计息,年利率为 12%,该笔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乙方账户之日起计
算。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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