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2572 证券简称:富尔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公司对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整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1-03188 号),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截至进层启动日的 120 个交易日内,最近有成交的 60 个交易日的平均股
票市值不低于 3 亿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截至进层启动日做市商家数不少于4 家;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前述 60 个交易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 100 万股;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3-00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
明报告。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1-03188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评估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
公告编号:2023-007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调整金额、调整比例、调整原因,以及对涉及期间的累
积影响数等,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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