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6
证券代码:872589 证券简称:清能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制定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议案。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规定本次股
票发行认购缴款期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含当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上会师报字(2019)第 67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清能股份已收到上海儆耘缴纳的股份认购款人民币 40,000,000元、林明章缴纳的股份认购款人民币 5,000,000 元,共计人民币45,000,000 元。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5098 号)文件,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1,759,309 股,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中国银行股份 517074015751 22,500,000 22,222,500
有限公司张家
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485874014839 22,500,000 22,492,497
有限公司张家
港分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本次股票发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为 517074015751、485874014839)。
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未提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出具《说明》,说明该银行在
2019 年 12 月 12 日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
验资询证函时,误操作从定增专户扣除手续费 122.5 元,事后发行该
错误并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将该笔手续费退回定增专户。因业务为
银行自动扣费业务,未提前通知企业即通过自动扣费方式扣取该笔业
务的手续费,不存在企业提早动用账户的情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情况不属于公司提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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