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代码:872601 证券简称:中邮展鸿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中邮展鸿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中邮展鸿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6月21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6月21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12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1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123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张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123室
联系电话:010-82751567
传真:010-62961090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递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邮展鸿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邮展鸿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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