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江医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医联网资讯
2017-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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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0

关于推荐



杭州银江医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及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杭州银江医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联网”、“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对医联网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医联网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



浙商证券推荐医联网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制作了《杭州银江医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二、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小组对医联网的尽职调查情况,浙商证券认为医联网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所规定的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医联网的前身为杭州银江医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银江电子病历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2017年8月181-5-1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7〕1963号)。根据上述《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医联网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0,220,286.15元。



2017年8月22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7]第3047号),确认医联网有限在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041.28万元。



2017年8月27日,医联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以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0,220,286.15元为基准,按照1:0.9927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30,000,000元,剩余部分220,286.15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8月29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7)0244号),验证截至2017年6月30日医联网(筹)已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220,286.15元,折合股份总额30,000,000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30,000,0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9月1日,医联网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的成员。



2017年9月6日,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586522577F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因此,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所规定的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医联网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医疗行业信息化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销售,并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7〕1963号)显示,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826,338.29元、6,107,797.37元和13,584,428.11元,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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