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72805 证券简称:力诺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为满足产品仓储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之孙公司)签署《仓库服务合同》,租赁位于力诺科技园内的中高温厂房用于物料仓储及物流周转。合同期限1年,租金单价为0.55元//天,租赁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为准。(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力诺集团之孙公司;力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通过持有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4.37%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70.00%的股份;故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仓库的议案》,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顾金明、张常善分别为力诺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周广彦、刘林华分别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以上四位董事均需要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 有限责任公司 曲娣
限公司 路30099号
(二)关联关系
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力诺集团之孙公司;力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通过持有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4.37%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70.00%的股份;故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满足产品仓储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力诺智慧园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仓库服务合同》,租赁位于力诺科技园内的中高温厂房用于物料仓储及物流周转。合同期限1年,租金单价为0.55元/ 公告编号:2018-004
/天,租赁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为准。(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每平方米单价参考市场价格,符合公允性要求,定价合理。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物流、设备存储需要,属于正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更好地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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