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72805 证券简称:力诺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出售标准为3KW一套的光伏电站设备109套,总价不超过1,765,800.00元(单价约5元/瓦)。实际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力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通过持有力诺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94.37%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70.00%的股份,系公司
的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光伏电站设备的议案》,表决情况:力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通过持有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4.37%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70.00%的股份,公司董事顾金明、张常
善均为力诺集团副总裁;力诺集团系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周广彦、刘林华分别担任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以上四位董事均需要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 股份有限公司 高元坤
路30099号
(二)关联关系
力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通过持有力诺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94.37%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70.00%的股份,系公司的关
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拟向力诺集团出售标准为3KW一套的光伏电站设备109套,总价不超过1,765,800.00元(单价约5元/瓦)。实际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8-003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出售给关联方的光伏设备仅包含设备销售价款,不包含施工安装价款。此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基于关联方奖励优秀员工的需要,既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业收入,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宣传公司产品的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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