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2874 证券简称:金税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情况,为配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计划和 业务发展要求,更好地做好公司管理,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决策效 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 案》,(三)《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四)《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相应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公告 编号 2024-002,2024-003,2024-004,2024-005。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剑英女士、秦爱民先生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
公告编号:2024-004
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经出席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 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 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顺丰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 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资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 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进行回购。若异议股东在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
公告编号:2024-004
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 手续费、资金成本,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