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1
证券代码:872990 证券简称:宝福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北区)西 B 4201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一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毓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张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宝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沈宝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999,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99.99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贺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贺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张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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