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3003 证券简称:华云神舟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华云神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资本市场规划考虑,同时结合当前行业市场,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
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采用以下方案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4-004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出席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 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在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具体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4-004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需要回购的股东应当在承诺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的股份回购申请材料,并同时将上述全部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公告指定联系邮箱,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均送达视为完成向公司提交股票回购的书面申请。股份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填写需清晰、完整);
(2)异议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3)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
(4)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需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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