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精密”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我公司”或“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对安和精密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安和精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推荐安和精密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安和精密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安和精密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等进行了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律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组对安和精密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安和精密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019 年 4 月 15 日,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有限”)
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成都原道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019 年 5 月 21 日,成都原道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四川安和
精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改制所涉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原道评报
字[2019]第 026 号),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安和有限的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3,629.29 万元。
2019 年 6 月 19 日,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四川安和精
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川同人审字[2019]第 272 号)(以
下简称“《整体变更审计报告》”),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
日,安和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账面数为 120,214,215.52 元。
2019 年 6 月 20 日,安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名称由“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具体方案为: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120,214,215.52 元,
按照 1.00179:1 折价入股,折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整,其余 214,215.52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安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燊”)、
上海安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颉”)、上海夏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夏元”)、上海安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尚”)、上海宁与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宁与安”)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对安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份公司组织机构、发起人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予以约定。
2019 年 6 月 20 日,安和精密召开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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