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1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3005 证券简称:永通生态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永通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采用现场召开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连晓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
增 7 股,共转增 21,819,000 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因此公司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告编号:2024-028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从 31,170,000 元变更为 52,989,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现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永通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通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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