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73077 证券简称:瑞档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四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第四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各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各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给公 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对股
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
设置批准程序,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正常
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
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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