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苏州瑞档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第三条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名称: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昆山市花桥镇亚太广场 5 号楼 1003 室。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完善公司治理,科学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和企业价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股东创造最佳回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档案管理、档案扫描、档案检索服务及电子数据处理服务;办公用品、档案设备、电子标签的销售;非行政许可的商务信息咨询。(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存管机构)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共有 4 名发起人,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股)
1 施国新 3,400,000 68 净资产 2017年 10月 31日
2 曾双双 900,000 18 净资产 2017年 10月 31日
3 苏州普政企业管理 净资产 2017年 10月 31日
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10
4 张磊 200,000 4 净资产 2017年 10月 31日
合计 5,000,000 100 - -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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