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新材:公司章程
博兴新材资讯
2024-09-23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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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3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二○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 ......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34

第一节 监事 ...... 34

第二节 监事会 ......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三章 附则...... 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由全体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5797398326N。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 8 号 801 房(仅限办公用
途),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引领创新,诚信共赢。

第十四条 公司主营项目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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