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5 年。本次授信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新兴段 336 号部分土地及房产(房产证编号:浙(2018)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16080 号)及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福兴路 168 号土地及房产(房产证编号:浙(2024)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16915 号),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具体授信额度等融资要素及担保要素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万元的抵押授信包含在已披露的 2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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