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1月24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票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负责对公众
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 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 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汇报舆情工作组,并根据监管要求协同做好舆情信息报送 工作。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的官方及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论坛、贴吧、短视频平台、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各类境内外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 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行政处罚及诉讼风险;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报批执行。媒体危机应对方案拟定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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