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波尔”或“公司”,证券代码:873281)主办券商,履行对塔波尔在新三板挂牌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塔波尔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了 1 次定向发行。2019 年 11 月公司完成第一次股票
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812,662.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其中,根据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青岛塔波尔机器人
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以及其附件《期权授予协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相关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通过本次股票发行以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8,3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12,662.50 元。其中,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
发行拟认购对象为 16 名,由于拟认购对象 1 名监事王春亮及 5 名核心员工(李
博、李静、颜宾、邢迪、薛菲)未实际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实际认购对象为
10 名。2019 年 10 月 11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9)000033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11 月 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青岛塔波尔机器人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08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 2019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号:2019-010),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职工薪酬),使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所存放募集资金,即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存放及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 备注
额/元
青岛银行科技支行 802620200527722 812,662.50 187,710.74 募集资金
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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