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科技: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部自派)[2022-022](更正公告)
华星科技资讯
2022-07-06 1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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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06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3306 证券简称:华星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部自派)》(公告编号[2022-022]),由于该公告存在遗漏,本公司对公告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对“一、权益分派方案”之“2、扣税说明”进行更正。

更正前: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
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22-023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更正后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部自派)》(公告编号[2022-024])将与本
公 告 同 时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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