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6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3306 证券简称:华星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部自派)》(公告编号[2022-022]),由于该公告存在遗漏,本公司对公告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对“一、权益分派方案”之“2、扣税说明”进行更正。
更正前:
“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后:
“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
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22-023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更正后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部自派)》(公告编号[2022-024])将与本
公 告 同 时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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