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之方案》。
议案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定向回购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需要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68,63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 元,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报纸《九
江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1日,每个工作日8:30-11:40、14:00-17:00。
公告编号:2023-04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江大道 1699 号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坤
联系电话:0792-8326354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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