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8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第一百三十条 第五章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 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 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 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
事可以免除责任。 事可以免除责任。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
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公告编号:2024-025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
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
成、任期、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档案
保存等有关事项,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监督水平,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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