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138
证券代码:873359 证券简称:威宁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塞金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塞金合公司”)系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威宁能源”或“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由威宁能源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新能源公司”)认缴出资 80 万元,持股比例 80%,实缴出资额 80 万元;
四合共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合共创公司”)认缴出资 20 万元,持股比例 20%,实缴出资额 0 万元。
根据安塞金合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陕西四合共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认缴 2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之前”。四
合共创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实缴出资额。
2024 年 4 月 9 日安塞金合公司向四合共创公司发出《股东出资催缴函》,要
求四合共创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前缴纳认缴出资额,四合共创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签收该函件后仍未在 2024 年 6 月 10 日前缴纳认缴出资额。
2024 年 6 月 27 日安塞金合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会议决定解除四合共创公司作
为安塞金合公司的股东资格,同日安塞金合公司发出《除名通知书》并由四合共创公司签收,但并未配合办理。
2024 年 8 月 12 日安塞金合公司就四合共创公司未实缴出资额事项向延安市安
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4-138
2024 年 9 月 6 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 年)陕 0603 民初
1142 号判决四合共创公司非安塞金合公司股东并协助安塞金合公司办理股东注销、减资的相应变更手续。减资后安塞金合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降至 80 万元,股东四合共创公司退出,陕西新能源公司持股比例变为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系对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公司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未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威宁能源《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减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控股孙公司减资事项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减资变更登记手续。
二、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安塞金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24MAB38Q2K01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捌拾万元人民币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公告编号:2024-138
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孙公司的减资行为,符合孙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安塞金合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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