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6
公告编号:2021-038
证券代码:873363 证券简称:鑫泰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规定,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255,922.02 元。资本公积为 9,720,000.00 元(其
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9,720,00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8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12.2156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567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
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567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18,079,088 股,转增 9,719,900 股,如股权登
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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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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