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7
公告编号:2021-051
证券代码:873363 证券简称:鑫泰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陈年松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董事出售车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51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人民币 1.65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一
辆奥迪 Q5 小轿车出售给公司董事杨满仙,车辆价格在充分参考温州市同类二手车交易价基础上以及该车辆在公司固定资产核算上已计提完折旧情况下, 双方遵循公开、自愿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满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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