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3420 证券简称:德桥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德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情况概述
(一)对外借款基本情况
浙江德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 拟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向杭州博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博前”)提供 1100 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约定利率为年利率 5.0%,用于其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合同中借款人杭州博前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
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
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博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林美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KGH8J9E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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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评估;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对外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系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目前,上述借款方信用状况良好,承诺会及时归还借款,且我公司资金流转良好,上述对外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在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德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德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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