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恒信: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公告)
智恒信资讯
2023-03-15 1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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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73426 证券简称:智恒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智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智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经事后审核,部分内容需要补充修正,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回购价格

更正前为: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五)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低为准,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现更正后: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五)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3-016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准。

2、回购期限

更正前为: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限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现更正后: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为本次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限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3-0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14)。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智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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