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3520 证券简称:华友文保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
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4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4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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