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164
证券代码:873662 证券简称:和特能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20,944,344.5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7,982,084.1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718,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12,884,6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1,767,302.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4-148),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0,000 股。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8)。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
预受要约股份划转申请,2024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划付完成。公司现有上述库存
股 833,400 股,该库存股不参与权益分派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之“第九条 挂牌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以及公司章程之“第一百五十六
公告编号:2024-164
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规定。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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