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3695 证券简称:海宏液压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
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
钱云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丁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
唐秀智 董监高 副董事长、总经理
宋文秀 董监高 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38
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成本支出与研发支出混同等事项相关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2、收入确认等事项相关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存在不规范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
对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钱云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丁颖、总经理唐秀智、财务总监宋文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告编号:2024-038
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深证审纪〔2024〕30 号)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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