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4
目 录
一、审阅报告...... 第 1 页
二、财务报表......第 2—7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2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3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4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5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6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7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8—19 页
四、附件 ...... 第 20—23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20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21 页
(三)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第 22-23 页
审 阅 报 告
天健审〔2023〕9830 号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东方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7-9 月和
2023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红东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红东方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红东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9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
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司现持有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0007551537856 的营业执照,
现有注册资本 7,660 万元,股份总数 7,6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草甘膦原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草甘膦原药及其副产品。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经营季节性特征
本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季节性特征。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
无。
五、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上年年末数和期初数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期末
数指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数,本中期指 2023 年 7 月-9 月,上年度可比中期指 2022
年 7 月-9 月,年初至本中期末指 2023 年 1-9 月,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指 2022
年 1-9 月。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89,76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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